欢迎访问:石家庄物业|石家庄物业公司—河北星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我们以优质的产品与服务期待与您的合作!
一键分享网站到:
服务热线
0311-85256528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产品展示
新闻资讯
案例展示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 0311-85256528

公司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新闻

浅谈当前物业管理中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6-7-29

浅谈当前物业管理中的问题

据了解,河北现在有很多物业管理公司,相互之间的竞争也很是激烈,人们纷纷感叹“物业现在不好干”,那么今天河北物业公司,就来谈下当前物业管理中的问题。

物业管理中的问题一:管理体系不能直接产生效果

当前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体系表现为行政管理和监督幅度与管理对象之间距离较远,不能直接产生效果。不但管理物业企业存在问题,也没有很好维护业主的利益,甚至影响了政府形象。

物业管理中的问题二:管理企业选聘不符规定

对于物业公司的选聘问题,一直以来也是物业管理问题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之一。虽法律中对“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但大多数趋于原则性规定,没有实际可操作性或实际操作性较差,这就在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上留下了一些空隙,以致于物业管理企业根本不属于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所选任的,业主们也并没有行使好自己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中的问题三:组建业主大会,市民意识淡薄

在物业管理方面,业主们要反馈问题、进行权益维护时,或在某些重大决策事项上,“业主大会”的作用是不可小觑的。问题的反馈与解决需要业主大会作为中间平台,权益的维护需要业主大会作为启动主体,重大决策事项上作为民主组织进行意见的采纳与征集。但却不具有实际操作性,业主们对自己的这种权利的形式及权益的保护意识也极为淡薄。我市由业主提出组建业主大会,并组建成功的,所占比例极小。

物业管理中的问题四:业主大会不直接享有实体权利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原告诉讼,但是当其作为被告诉讼时,如何执行判决就成了问题,因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并不直接享有实体权利,其诉讼地位相当于代表诉讼,最终的权责应当落实到广大业主身上。但是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在实践中往往无法解决。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产品展示 新闻资讯 案例展示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contact us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A座2110
联系电话0311-85256528
QR code关注我们
拿出手机扫一扫